西安交大、西工大、西农强基计划公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14:09:00    

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启幕

报考流程和招录方式是怎样的?

一起来看↓


报考流程

4月至5月:简章公布,网上报名。


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高考后至7月4日前:各省(区、市)向高校提供高考成绩;高校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考核。


7月5日前:高校折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日程安排如有变动,请以高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试点高校

目前,全国共有39所高校开展强基计划试点招生,具体试点高校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今年的招生简章正陆续发布,考生可进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2025年强基计划报考指南”专题查看。


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强基计划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校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并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录取方式

强基计划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这里提到了两种模式:


一是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是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浙江省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特别提醒

强基计划与其他高考志愿并不冲突,考生报考强基计划,仍可填报其他志愿如果考生被高校强基计划录取,则无法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各批次的录取。


目前

陕西这些试点高校

陆续发布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西安交通大学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厚基础、强工科、解难题”为人才选拔培养导向,经教育部批准,2025年将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子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且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各省(区、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一)第一类考生


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下同)达到本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参考其单独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第二类考生


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金牌)(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物理学、生物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哲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哲学专业招收文科生,其他专业招收理科生。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哲学须选考历史,其他专业(类)须选考物理和化学。


(二)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所有材料不得更改。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类),同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高考


(三)选拔程序


(1)初试。所有按简章要求完成报名的第一类考生,在初试考试系统内选择初试考点并完成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高考后),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初试准考证。初试科目:哲学考语文、历史两门,其他专业考数学、物理两门。我校将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按照不超过各省(区、市)各招生专业计划数5倍分别确定各省(区、市)初试通过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入围),未通过初试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复试资格认定依据。第二类考生免初试,可直接进入复试确认环节。


(2)复试确认。初试通过的第一类考生和免初试的第二类考生须在报名系统内进行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复试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复试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复试资格。


(3)复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对通过初试且完成强基计划复试确认的考生进行综合测试和体育测试,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复试准考证。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采取考生、考场、评委“三随机”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4)体育测试。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和50米跑。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测试结果将作为拟录取的重要参考,无故未参加体育测试或体育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5%)×100(其中复试成绩为我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比50%,满分均为100分)。


(二)拟录取名单确认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参考体育测试结果和考生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复试成绩、高考成绩排序);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审定及报送


学校招生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后续录取手续。


五、培养方案及退出补选机制


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的办学特色,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能在基础学科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瞄准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及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秉承学校基础厚的培养特色,以学校强大的工科优势(我校工程学入选ESI排名前1‱)牵引数理化生及哲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构建基础扎实、专业前沿、知行合一、思维创新的强基计划培养体系。


(二)汇聚最优秀的师资培养更优秀的人才


选聘院士等国家级领军人才,聘请校内外知名教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为强基计划学生授课。实行导师制,聘任国内外学术大师、行业精英指导学生人生成长、学业发展和科研训练,助力学生成长与科研创新同步发展。


(三)科教协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强基计划学生全面进入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培养学生以学促研、以研促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科研反哺教学,将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自主创新的实验仪器、实验项目、教学案例。


(四)采取“夯实基础、国际视野、尊重个性、跨界融合”的培养模式


研究拔尖人才成才规律,夯实拔尖人才成长的数理化生等自然科学和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方法论。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面向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前沿,打造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交叉、课程融合的强基计划培养方案,推动本科生进入国家级科研平台,在研究生导师指导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的长线规划,实现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机衔接。达到转段要求的学生,参照推荐免试工作直接转段进入本校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按照培养方案、学业兴趣和综合成绩,确定转段衔接专业。尊重学生个性,一人一策,实施小班制、导师制、国际化、学分制的个性化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上不封顶的成长空间。


(五)实施过程跟踪、成效评价的退出补选机制


实施强基计划荣誉学生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强基计划内流转和退出补选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不断挑战自我、“跳起来摘桃子”。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学生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退出补选机制,每学期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相同专业普通班,同时选拔相同数量的优秀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的相应专业。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转入本专业普通班就读。退出学生不得再转专业,不再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六)本研转段专业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六、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5月10日

初试考点选择及缴费:5月15日-20日

初试时间:6月12日左右

复试名单公布时间:6月13日前

复试确认时间:6月14日前

复试时间:6月18日左右

拟录取结果公布时间:6月27日左右


七、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报名材料、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于6月27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4.我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与强基计划有关的任何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培训活动。


5.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可能做出一定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监督及申诉方式


1.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正。


2.考核成绩和体育测试结果等经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内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报请校招生委员会审批,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报名系统内进行公示。


3.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西安交通大学强基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学校监督举报邮箱为:jwb@xjtu.edu.cn。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2

电子邮箱:xjtu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

http://zs.xjtu.edu.cn/

强基计划报名网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8


十、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工大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西北工业大学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成绩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综合素质全面且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考生:基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任一科目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


第二类考生招生计划单独设置,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结合我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航空航天类、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招生计划详见报名平台。


各招生专业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根据各省高考综合改革进程、中学素质教育推进情况以及我校历年招生情况,在陕西、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省份招生,具体招生省份和分省招生计划以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21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西北工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99),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三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18日在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逾期未确认或未签署诚信承诺书者视为放弃参加考核及后续录取资格。我校将在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中根据入围校考办法确定入围名单。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学校公布入围校考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还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75%。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确定各省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同入围。数学单科成绩145分及以上,且高考成绩进入分省招生计划数5倍以内的考生,可破格入围学校考核。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第二类考生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考核环节。


(五)考核安排


我校于7月2日前举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


1.面试考核


采取考场、专家、考生“三随机”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采取专家组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模式,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在综合考虑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面试专家,每组包含理科、工科、文科、艺术等各类别专家不少于5名;考生按生源地随机分组;第二类考生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


2.考生综合素质考核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的观测点之一,并在面试中考核使用。


3.体育测试


进入考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测试办法详见附件),学生在六项测试项目中限选两项(选定后不得更改),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高三毕业生体质测试评价指标执行,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学籍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供三甲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审核通过者方可予以免试。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85%和1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面试成绩×15%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成绩、面试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标准将于7月5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对应进入我校航空航天类、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进行专门培养。学校为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优势资源和平台,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探究式教学,加强通识教育、夯实数理化基础、提升国际化交流水平。培养有志于长期从事国家亟需关键领域和重大基础学科,具有优秀综合素质、扎实理工基础的领军人才。


航空航天类专业依托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国家级A+学科优势资源,服务国家航空、航天及国防领域高端装备研发重大需求,汇集优质教学资源,融合航空航天领域基础学科和未来发展学科知识体系,创新面向航空航天工程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扎实的工学基础、鲜明的学术志趣和宽广的国际视野,以科学素养和工程素质为主线,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领军人才。


数学类专业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其中,信息与计算科学依托数学与统计学院和计算机学院进行培养,包含两套培养方案。数学与统计学院培养方案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势资源,聚焦数据科学、智能科技、先进制造和航空宇航等国防安全领域对于分析、代数、几何、统计等数学基础的强烈需求,面向科学计算理论与方法、网络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复杂系统动力学与控制、统计与复杂性科学、计算几何与图像信息处理等国际科技前沿,致力于为数学和国防科技领域培养“数理基础坚实、实践能力突出、专业思维宽广、综合素养深厚”的高层次创新型数学拔尖领军人才;计算机学院培养方案聚焦智能时代计算科学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围绕人工智能的数学基础、基础模型的计算理论、新一代智能学习方法等关键问题,结合计算机科学和统计学两大学科交叉优势,培养兼具家国情怀与科学素养,具有坚实的数学与计算基础,未来能在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防科技领域引领智能科学与系统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结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优势资源,面向未来空间技术与工程中的物理与技术问题,如空间应用物理、凝聚态物理、微纳光子与信息光学等国际前沿问题及国防技术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坚实物理基础、独立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未来能在引领人类发展进步的国家重大需求领域从事物理学和相关国防关键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总师等各类领军人才。


化学类专业结合化学与化工学院长期以来服务国防军工的专业优势,面向国家发展中关于新材料和新工艺的重大卡脖子难题和基础理论的原始创新,围绕智能与高性能材料、能源与催化、绿色化学过程等国际前沿科学问题及国防技术领域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有坚实化学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独立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未来能在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防科技领域从事化学基础研究和重要功能材料研发的“理工复合型”领军人才。


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实行“3+1+N”的“本硕”或“本博”衔接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选择“本博”模式。“3+1”为本科强基学习和本科阶段本博或本硕衔接学习年限;“N”为所在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习年限。


本科强基学习阶段实施动态分流和补入机制。每学年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分流出强基计划,转至录取强基计划专业对应的普通类专业进行后续培养。由学生转出后留置的空缺名额,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在普通类专业遴选优秀学生进行补充,转入学生需补修相关课程。


我校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本研衔接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研究生阶段转段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以转段当年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五、奖励激励


1.设立强基计划创新专项奖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参与科研任务等方面的工作。


2.设立强基计划学业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开展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学习生活。


3.设立强基计划国际交流专项奖学金。用以资助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境)开展3个月及以上交流学习。


4.实施强基计划本研衔接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均实施本研衔接培养,学生需参加学校研究生入学复试考核,通过考核者,可被录取为本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六、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将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监督保障机制


1.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目前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录取标准公示,确保选拔方法公平。后续学校将加强招生委员会建设,逐步完成过渡。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方式:029-88493708。


八、咨询方式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27号

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家国情怀、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养高、创新意识强、未来致力于国家种业科技发展和种源安全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育种科学,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和化学必选”,非改革省份考生科类要求为“理工”。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和新疆等15个省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4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71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确认考核


报名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2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须通过报名平台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或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报考。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确定并公布入围参加校考考生名单。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面向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入围规则如下:


我校根据入围成绩(入围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绩×0.5+生物成绩×0.5),从高到低排序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对于入围成绩排位在各省招生计划数7倍以内的考生,若数学或生物高考成绩达到该科目满分的95%(含)以上亦可入围。


(五)校考办法


1.校考时间


我校于7月3日之前举行考核,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


2.校考内容


校考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校考全程录像。


(1)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兴趣志向、学科特长、创新意识和培养潜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考生、考场、专家“三随机”抽签方式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2)体育测试:考生在立定跳远、50米跑中自主选择1项进行测试。体育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年级相应标准评定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因病暂时无法参加体育测试或因残疾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免予体育测试。体育测试不合格,或无故未参加体育测试者不予录取。


3.校考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即为校考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培养模式。实施“3+N”本研衔接培养,“3”为本科基础阶段学习年限,“N”为硕博研究生学习年限,时间3~5年。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分流机制,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科学分流。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主要在生物育种相关专业进行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实施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以及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培养模式。


(二)培养特色。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设置交叉学科选修模块,以“兴趣+需求”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实施科教协同育人,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农业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等重大科研实践平台,实行全程化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强化知农爱农教育,搭建实践育人平台,提高学生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育种行业的认知,推进专业教育与情怀教育有机融合。


(三)激励机制。配备院士、知名教授等一流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业指导和学术引领;全程配套自主科研训练专项经费等奖助计划;支持学生参加国内外交流学习、国际学术会议等;支持相关学科专业与国内外知名大学联合培养强基计划博士研究生。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有以下情况者,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本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参加校考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对强基计划录取的新生,学校将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
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9-87082160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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