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改革,若要溯源,迄今已25年,期间主管部门几经变更,改革方案数次变换;
这也是一次重新定义中国医疗服务项目的改革,其意图整合各地差异巨大的5000~2300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最终实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一致性;
它还被业内称为“最难啃的硬骨头”,国家医保局将集采、国谈、支付方式等支出端彻底捋顺,才开始向上溯源,触碰这一领域的改革——
自2021年起,国家医保局再次开启新一轮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24年以来改革明显加快。
所谓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就是医院在提供诊查、护理、手术、检查、检验等各项医疗服务时,用以收取费用的计价单元,包括医疗服务的内涵、范围、价格、计价标准等。用大白话说,它是定义一项医疗服务包括什么内容,如何收费的“菜单”。
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着手统一了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制出台多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下称《立项指南》),印发了综合诊查、神经系统、放射检查等28批《立项指南》。
据悉,在2025年内,国家医保局或将编制发布全部《立项指南》。
但对医院而言,近一年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加速,让他们承受了不小的压力。
一家医院的医保办主任表示,“《立项指南》映射会成为未来医院和医保部门最为重要的工作,它的复杂性甚至会超过DRG/DIP。”部分地方医保人士也难免对这场改革感到些许“恐惧”,因其“承载了上级领导的压力、同级部门的不满和医疗机构的怨气”。
可预见的是,《立项指南》只是“设计图纸”,等各地真正开始着手“依图施工”,这场改革的复杂与困难才真正开始演绎。
一场持续25年的改革
关于统一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改革尝试,最早甚至可以追溯至世纪之交。
当时,医疗服务的供给和收费引入了市场机制,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亦逐步建立,统一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了其必要性。
而在此之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决定权在各地,全国缺乏对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统一管理。一位相关政策研究者表示,“名称、编码都是混乱的,全国累计有30000余个项目,没有统一的规范,管理成本比较高。”
于是,2000年,原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并确定了“中央管项目、地方定价格”的原则。
在此基础上,2001年,《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发布,这版规范囊括了3966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首次统一了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编码。随后几年,2001版的全国规范不断新增完善,并于2007年进行了修订。
到2012年,我国再次印发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涵盖项目增至9360个医疗服务项目。
这是中央的统一规划,到了地方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走向。
在2001版规范中,并未明确禁止地方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拆分,而2012版虽然禁止,但各地执行落地情况不佳,多数地区仍执行2001版全国规范。上述政策研究者介绍,“不少地区在调整过程中,按照2001版进行拆分,导致项目数量差异巨大”。
有的省份有超过2300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的省份只有5000项,一度非常混乱。
随着时间发展,省际之间的医疗服务项目的数量差异大、标准化程度低,同名不同项、同项不同名、同项不同价等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比如,某个以检测试剂为名称的项目,在15个省份里,虽医疗的内涵相同,但试剂名字各不相同,导致项目一致,而项目名称不同。又比如,同样叫做注射器,骨水泥的注射器和针式注射器显然也不一样,同名不同项。按照技耗分离原则,骨水泥注射器可以单独收费,普通的针式注射器不能单独收费。
这种混乱给各方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首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比价关系混乱。
一位地方医保局负责人表示,“之前,一些区县级医院的CT和磁共振价格比省级医院的价格还要高。“这是因为县里自主定价,为了弥补医院药品零加成导致的收入缺口,提高了检查检验价格。他直言,“这让省级医院很不高兴,觉得他们的医生劳务价值没法体现。”
还有一位地方卫健人士透露,在当地,他们会经常对比其他地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到一起之后发现根本比不出来,项目的内涵不同,计价单位也不同。“尤其是涉及到公立医院‘国考’时,数据也十分混乱,直接影响到‘国考’成绩的公平性。”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同样的项目,不发达地区的价格比发达地区还高;在同一省内,医疗资源不足的小城市,往往一二级手术价格偏高,而很少开展的三四级手术价格偏低。
其次,这种项目混乱的局面还给医院接受飞行检查带来很多困扰。
飞检大多实行异地交叉互查,如果两个地方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同,飞检势必会变复杂。一位地方医保局人员说,“这就好比让一位学英语的人去检查德语试卷,这肯定会出问题。”一家医院医保办主任也承认,如果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来抠字眼的话,不少医院的很多收费都处于一个打擦边球或者临界的状态,不能完全对应上去。
最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混乱也会影响新技术入院。
此前,医疗服务新技术缺乏规范的申报制度,如AI辅助诊断等,在部分地区迟迟未能纳入收费体系。
一位地方医保人士表示,有的地区半年或者三个月就开放一次申报,有的地区一两年都不接受申报,不少地区的新技术申报没两三年时间根本下不来。“这就成了新技术应用的堰塞湖。”
此番如何落地?
如今,这场持续了25年的改革有望迎来终章。
从2021年以来,国家医保局陆续编制印发28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尤其是2024年以来,印发速度明显加快。这28批《立项指南》,包括主项目1200项左右,加收项500余项,扩展项150余项。
立项指南项目对既往项目进行了大幅压缩整合,实现了医疗服务在名称、内涵、价格构成、计价单位等方面的统一。这场医疗服务领域“车同轨、书同文”的改革,或将终结“同名不同项、同项不同名、同项不同价”等持续多年的混乱。
5月22日,国家医保局举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第三场直播解读,涉及放射检查、综合诊查、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等四类立项指南。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翁林佳在直播中表示,从立项指南发布到地方最终落实,中间还需要3个月~半年的时间。
翁林佳说,“拿到手的《立项指南》相当于装修施工,后续还有大量工作,比如老项目和新项目之间如何映射?计价单位、计价方式变化如何处理?多个项目合并成一个项目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需要地方因地制宜做好测算,并广泛征求意见。”
从《立项指南》印发到落地,此番改革于地方而言,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推进。
首先,从规范整合项目来看,根据映射关系将原有医疗服务项目项目通过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方式,整合进《立项指南》中的医疗服务项目。
举个例子,比如安徽将原有的173项放射检查的项目,整合成26项;河北原有超声检查项目65项,在《立项指南》落地后,当地整合为13项,另有加收项19项,扩展项16项。
再如,项目整合坚持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放射检查和超声检查此前都按照部位拆分立项,分成胸部CT、脑部CT等,并配以不同价格,但新版《项目指南》不再区分部位,统一为“CT平扫”。
新版《项目指南》还强调,价格项目和设备特征脱钩,CT检查不再按照设备排数确定价格标准,而是按照成像精度划分,如CT扫描层厚小于2mm的,设立加收项。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立项指南》还坚持“技耗分离”的原则。比如在种植牙项目上,区分种植体植入术和种植体耗材本身,不再统一收费。
新版《立项指南》在项目整合中,也给予新技术足够的空间。
目前《立项指南》设立了AI辅助诊断、航空医疗转运、质子放疗等前沿项目,省去了每个省份重复申请、重复论证的过程,其目的在于让有需要的患者更早、更及时用上。而项目整合后,新项目也需要科学制定价格。
一对一的项目,价格往往直接平移。比如,山东省心肺复苏术在项目整合前后,均定价300元每次。
多对一的项目,多采取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比如,安徽省X线造影成像,价格在75~150元/次,经过加权平均计算,最终定价120元/次。如果多对一要付出全部成本,成本互不包容,还会采取叠加的方法。比如,种植牙此前在不少地区都分解为“种植体植入术、种植体二期手术、种植治疗设计、种植模型制备”等多个项目,如今价格叠加构成“种植体植入术”的价格。
此外,还有成本测算法、比价法等多种方式确定价格,这些都需要各地医保局在此后一一落地。其改革细节的复杂和繁琐,可想而知。
翁林佳在直播中表示,在已经发布的28批《立项指南》中,内蒙古自治区、河北、山西、陕西、福建等省份已经落地超过10批以上,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20批次《立项指南》的落地。
据《健闻咨询》多方了解,接下来,循环系统、普外科、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检验、病理等学科的立项指南也将发布,在今年年内,国家医保局或将发布全部学科的《立项指南》。
一块硬骨头
对医院而言,最真实的想法普遍是:希望《立项指南》能够慢慢发布,有更充分的时间落地。
一家医院的医保办主任直言,“前面密集发布的《立项指南》给医院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最好慢慢发布,医院才能有序落地。”他的理由也很直白,“目前国家版《立项指南》的颗粒比较粗,但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种类繁多,相互映射会成为未来医院和医保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需要大量时间。”
这位主任还认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义重大,“比支付方式改革还要重要,而且我预测,《立项指南》落地工作的复杂性甚至会超过DRG和DIP。”
“复杂”,是行业人士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统一判断,甚至有地方医保人士对此表示感到恐惧,“不能说如履薄冰,而是有点恐惧。为什么说恐惧,多年来已经承载了很多上级领导的压力、同级部门的不满和医疗机构的怨气。”
地方医保局的忧虑不是空穴来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直是医改真正的深水区。
有学者认为,价格改革应该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之前,相比于集采、国谈、支付方式改革,2021年才启动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稍显滞后。“价格定不清楚,用于计算DRG和DIP支付标准的前三年数据能准确吗?”这位学者说,“但不管怎么说,价格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医保局肯定也知道它比带量采购这个骨头更难啃。”
如今,改革顺序已成既定事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改革不得不向前推进。
不过,当下仍有一些难题待解。
首先,在项目映射上,存在《立项指南》中还没有,但地方已收费纳保的特色项目难以处理的情况。
一位地方医保人士介绍,“现有的一些项目,比如胆管移植、颌下腺移植、胸腺移植等项目,既没有纳入器官移植立项指南中去,也没有纳入普外、泌尿立项指南当中。我们当然希望保留这些项目,但目前国家医保局还没松这个口。”
这位医保人士继续表示,通常情况下,当地会在《立项指南》征求意见阶段向国家医保局反馈,如果采纳了最好。如果没有被采纳,于地方而言,至少现阶段还能允许临床正常开展,等待进一步解决。
其次,目前在价格上,一对多映射采用的是加权平均方法,这只是单纯的数学理论,应用到临床中会产生什么影响?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上述卫健人士对此表达担忧,“比如原有项目价格相差一倍,映射后价格相同,这会不会导致临床行为异化?”
此外,价格改革还面临“既要又要还要”的问题,既要体现临床技术劳务价值,又要考虑医保基金的支付水平,还要考虑患者的经济负担。这三者的平衡,并不好把握。
对医院而言,最困惑的还有“基本物耗之外的耗材是否可以收费”的问题。
在当下,许多医疗新技术都建立在新耗材和新设备的基础之上,技耗分离之后,价格不再包含耗材的成本,耗材也缺乏对应的项目编码,如何收费?此外,还可能出现同样的耗材,在A项目可以收费,B项目就不能收费的尴尬场景。
一些地方建立了省级耗材目录,给予了医院收费依据,但在全国层面,这份目录仍然缺失。
一位医院人士表示,“我挺羡慕有一些的省份,建立了耗材目录库,我们省耗材还是绑定项目,大家在临床都感到非常痛苦。”他呼吁国家尽快发布统一的耗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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